起诉顺利但执行无果,这就是很多粉丝在后台留言反映的现实。
一年多的漫长等待只换来一张叫做判决的纸,其他一切都没有改变。
案多人少且短期之内无法改变已经不需要多说,人所共知。
经过两年的科普,很多老粉丝已经知道想把老赖转移资产、隐匿资产的证据查到只有两种渠道:F院直接给第三方开协助执行函,或者律师向F院申请律师调查令。
关于协助执行函推动案件有多难,会遇到对方反馈效率慢、兄弟F院动力不足,甚至出现人性必然的排斥、抵触协查等问题,之前专门写过文章,大家可以自己翻看。
既然协助执行函推动案件很多时候反人性、推动困难,那想推动案件执行就只剩下一条路:律师调查令。
这意味着用好律师调查令几乎是解决终本案件执行难的方式!
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律师调查令的事。
申请律师调查令的目的很简单:F院的执行F官太忙了,没有时间做详细的线下调查(大量的案子堆积如山都等着查控)。
所以法官只能坐在办公室,看看系统联网的银行和本市有没有被告资产余额。有就划扣,没有资产余额的案子就只能先放在一边。
时间珍贵,F官没法为了一个案子深挖详查、各种分析(他不是侦探,工作性质、内容、为了一个案子投入的时间、权限都不同)。看不到表面资产的案件就只能放弃!!!
律师调查令就是深入调查这些执行盲区,揭开本应该深挖详查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调查造成“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假象,揭露真相。
也就是还原事实真相到案件初始状态,解开原告心里“明明对方日子潇洒,凭什么就说对方没资产”的困惑。
举个例子:老赖张三是山东人。
在四川结婚,老婆是湖北人。
二人在江西开公司,但为了孩子学习,所以在上海生活。
原告为了省事儿,在自己公司所在地在深圳起诉并申请执行。
由于在深圳起诉并聘请诉讼律师,按照正常的诉讼思维,只要准备资料确认无误(张三的身份信息、借条和转账记录),就可以提交资料、排期开庭了。
正常半年左右出判决,对方不上诉就写个申请执行的材料提交法院,6个月后案件没进展,法院依法下发终本裁定。
诉讼律师认为他的工作圆满完成(这也是大家通常经历的)。
以上流程从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但如果以执行思维来看待这件事,好像很多事情都没做。
1、原告把钱转给了张三,现在法院说张三没钱。那这笔钱到底哪儿去了?标题:老梁说案:执行难,法官也难,律师来帮忙!
正文:
“这笔钱的去向难道不该追查吗?
2、案子虽然发生在深圳,但张三可是山东人。难道不该查查他在山东银行卡的余额和流水吗?
3、张三已婚,为了逃避执行,他很可能使用老婆银行卡。难道不该查查他老婆银行流水是否有超过生活所需的的流水吗?
4、被告在江西开公司,难道江西没开过银行卡吗?
5、被告在上海生活,孩子也在这上学。难道上海没开过银行卡吗?
6、被告的孩子未成年,未成年人名下资产属于监护人赠予(这部分资产是可以执行的)。难道不该查查孩子资产吗?
7、被告如果用公司账号进出资金、逃避执行,公司账号难道不应该查查吗?
8、。。。
以上所有疑问查证涉及地区有山东、湖北、江西、上海、深圳五地。
可能涉及到部门有公检法、边检、海关、高速公路管理局、
房管局、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各级拆迁办、征拆中心、街道办、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民政、户籍、工商、税务、社保、城管、税务,
各级银行、保险公司,
腾讯、阿里、唯品会、拼多多、京东,抖音、快手、小红书。。。
根据每个案件不同,需要涉及调查取证的部门或许更多。”
大家先别急着抱怨法官不给力,我们先来算算账:一个执行法官为了你的案子查清事实真相需要准备多少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再想想现实情况,就算法官想查,他能为你的案子挤出多少时间呢?他上哪里变出来你要的工作时间且只投入你的案件呢?还记得广州*河法院对于执行案件的数据吗?执行法官虽然看起来对每个案子要查六个月,但事实上他对一个执行案件的投入时间不可能超过2.4小时。
现在只剩下的选项:让执行律师团队去接手调查,到法院开具律师调查令,一步一步查明事实真相。各种调查,还原案件真相到初始状态!如果老赖隐匿资产被我们找到,那就把资产变现,抵消债权。如果老赖转移资产这个行为被我们查到证据,那就用刑法313条拒执罪来惩治他。小贴士:拒执罪是可以回转的。只要老赖还钱,就可以马上放人。(目前为止,团队做的所有拒执罪案件,还没发现任何老赖宁可坐牢也不还钱的)。捞赖自己会算账,他会衡量为了这点钱坐牢是否值得。。。
综上,我想和大家说:别纠结法官是否将你的案件终本!钱是你的,回款你最开心,你应该想办法让案件尽快地回到执行轨道上来。抱怨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老赖更加肆无忌惮地逃避执行责任。所以,各位,别再发牢骚了!
没人敢打包票说调查令能搞定一切,也没人敢保证拒执罪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但在当前这个阶段,“律师调查令+拒执罪”的组合效果几乎,几乎百战百胜。所以希望大家都把律师调查令用起来,祝大家早日回款。